项目名称:布拖县洛嘎莫水库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WUEECG******1
原采购后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20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3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2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4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 |
5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6 |
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服务 |
7 | 无线局域网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如果本项目涉及则执行) | 一、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 1、参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竞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3、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将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
8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index)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9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0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1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
12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
13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index)******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834-******。 ******有限公司。 |
14 | 供应商询问 | ******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834-******。 ******有限公司 (西昌市月海路一段正祥国际9楼)。 邮编:615000。 |
15 | 供应商质疑 | ************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有限公司 (西昌市月海路一段正祥国际9楼)。 邮编:615000。 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
16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615800 |
17 | 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合同******有限公司备案。 |
18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代理服务费收取: 采购代理机构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的规定向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2、交款方式:代理服务费可以以转账、现金等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有限公司。 |
19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20 | 补充说明 | 1、供应商须知附表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 2、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开标现场,以便磋商环节,查验身份证明。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200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3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2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4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 |
5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6 |
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服务 |
7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6%的价格扣除。 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 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只需要在其投标、响应文件中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在评审时认定其中小企业身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中小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外的其他证明中小企业身份的材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处理。 6、供应商若同时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或其中之二,仅享受一次价格扣除。 |
8 | 无线局域网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如果本项目涉及则执行) | 一、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 1、参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竞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3、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将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
9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index)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10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2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
13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
14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index)******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834-******。 ******有限公司。 |
15 | 供应商询问 | ******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834-******。 ******有限公司 (西昌市月海路一段正祥国际9楼)。 邮编:615000。 |
16 | 供应商质疑 | ************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有限公司 (西昌市月海路一段正祥国际9楼)。 邮编:615000。 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
17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615800 |
18 | 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合同******有限公司备案。 |
19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代理服务费收取: 采购代理机构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的规定向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2、交款方式:代理服务费可以以转账、现金等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有限公司。 |
20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21 | 补充说明 | 1、供应商须知附表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 2、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开标现场,以便磋商环节,查验身份证明。 |
2、原采购文件
第七章 评审方法3.3综合评分明细表
1 | 报价 (10%) | 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0×10%; | 共同评分因素 |
1 | 报价 (10%) | 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0×10%;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共同评分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