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煤炭洗选、加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管理局
******管理局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煤炭洗选、加工新建项目 |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30′40.775″,北纬38°15′50.479″。建设内容:利用现有厂区,建设1条洗煤生产线,年洗煤量11万吨,占地面积820m2,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6万元,占总投资5.06%。 |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运输及设备安装产生的粉尘。项目建设过程需严格落实施工场地6个100%有关要求,施工工地及周边做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同时需合理规划工程进度及施工时间,对安装前后的场地进行洒水,从而抑制扬尘污染。 ?⑵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厂区抑尘,不得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定期拉运至灵污水处理厂妥善处理。 ?⑶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采取减振、隔音,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中的废钢筋、废钢板以及废包装材料等可回收利用部分外售处置;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送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废气 ?运营期原煤上料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后,由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限值要求;项目成品堆场装卸粉尘,通过储煤棚封闭,车间配有自动喷雾抑尘装置,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限值要求。 ?⑵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煤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絮凝+循环+脱水”工艺处理后,实现闭路循环,不得外排。 ?⑶噪声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音、减振等措施,经车间阻隔、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⑷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的煤矸石、废辅料包装物、收尘灰定期外售处置;废机油采用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并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