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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自治区矿产地质研究所)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自治区矿产地质研究所)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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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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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C-2025-01/ZC-05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自治区矿产地质研究所)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如有):0.00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入围

供应商数量()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自治区矿产地质研究所)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车辆维修

2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数量合计:

/

预算合计(:

2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2.5按照财库〔2021〕22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

2.6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

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面截图(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3.3、3.4、3.5、3.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至 2025年03月0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

方式:邮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03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西塔17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盈华商厦西塔1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

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地质调查院(自治区矿产地质研究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朔方路16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D区20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永亮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8日

附件下载: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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