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土地整理项目已由银川市兴庆区发******改革局以《关于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土地整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兴发改发 (2024) 1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家及自治区、银川市资金,不足部分由兴庆区政府本级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
2.2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区建设规模为3989.08亩,基本农田面积1770.34亩,占建设规模的44.38%。主要建设包括:土地平整、田间灌溉、土壤改良措施及完善灌排体系等内容。
⑴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土方工程量为17767m3,运距为0.5~1.0km;激光平地面积为3219.11亩;对项目区内所有耕地3219.11亩进行土壤改良,主要包括土壤翻耕及增施有机肥,翻耕深度不低于30cm,有机肥0.6t/亩。
⑵田间灌溉与排水工程
田间灌溉工程:D50农渠砌护10922m,D60斗渠砌护609m,D80斗渠砌护2560m,D100斗渠砌护98m,各类渠系建筑物1568座,包含斗口(0.8×2m)3座,斗口带路(0.8×6m)1座,斗口(0.6×2m)2座,农口(0.5×2m)37座,农口带路(0.5×6m)6座,农口带路(0.5×4m)1座,过路涵管(0.6×4m)5座,过路涵管(0.5×4m)11座,渡槽(1.2×10m)2座,渡槽(0.8×6m)4座,生产桥(2.0×8m)1座,生产桥(1.0×5m)3座,节制闸(0.6×0.6m)1座,节制闸(0.8×0.8m)5座,畦田口1486座。
沟道排水工程:沟道砌护3610m(其中南一支沟砌护1779m,南塘沟砌护1423m,斗沟砌护408m),沟道清淤9239m(支沟清淤144m,斗沟清淤662m,农沟清淤8433m),农沟尾水(0.6×6m)3座,生产桥(1.0×4m)3座,生产桥(3.0×5m)1座。
暗管排水工程:吸水管(φ80PE波纹管,含68g/㎡无纺布)42591m,导流沟44630m,镇墩131座,穿渠防护工程34座,穿硬化路防护工程1座。
⑶田间道路工程
整修田间道路(宽3m)1560m,整修田间道路(宽4m)794m,整修田间道路(宽5m)1360m,整修生产路(宽2.5m)14735m。
⑷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工程
栽植国槐(D≥4.0cm,树干挺直)612株。
2.3计划工期:24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施工标段: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6日18时00分至2025年02月0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其他: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二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或更新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业务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有限公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2%。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远程异地评标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资源局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杞福巷
联系人:吴习文
电 话:******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街龙马大厦9楼905室
联系人:刘文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