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北部庭院管道及设施改造项目变更公告(一)
一、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北部庭院管道及设施改造项目
二、变更内容:
1、更正事项:取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外地企业须拟派一级注册建造师”的要求。
2、补充说明:******有限公司为项目委托管理单位。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其他事项: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街与宝湖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管廊主控中心
联 系 人:刘旗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康力MOMA大厦西门三楼
联 系 人:王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