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XDZB******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5年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16000.00元 (大写:贰拾壹万陆仟元整);
最高限价(元):216000.00元 (大写:贰拾壹万陆仟元整);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有限公司2025年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 ******有限公司2025年食堂物资配送供应商采购(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216000.00 | 最终据实结算 |
合计: | 216000.00 |
合同履行期: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2.4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供应商授权书。
3.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4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7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备注:3.1至3.9特定资格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均需满足,不满足特定资格的投标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填写后的投标人明细表(格式自拟,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邮箱等信息)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发送至邮箱(******30@qq.com)报名登记,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注:(1)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报名资料。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11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服务中心(银川市文化东街241号永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路口东北角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天山海世界向北30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26号
联系方式: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建宁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董娜
电话:0951-******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